
@南方都市报消息,5月4日,香港警方接到市民举报,称有人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化学实验片段,视频中人士公然声称正在制作炸弹,并暗示已成功制成炸药。
\n经快速侦查搜证后,警方于同日在将军澳区,以企图制造炸药罪拘捕一名涉案本地男童。
\n据悉,被捕男童年仅12岁,为初一学生。其于5月3日在将军澳区内进行化学实验、企图制造炸药,并将相关片段发布至网上。
\n男童进行化学实验的地点位于一处桥底,而旁边是公众休憩区和缓跑径,存在极大安全隐患。警方爆炸品处理课在现场搜获并检取到了化学物料。
\n根据香港《刑事罪行条例》第200章第55条,任何人制造爆炸品,一经定罪,最高可判处14年监禁;而同条例第54条规定,任何人企图引发爆炸、意图危害人命或损毁财物,一经定罪,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。
\n男童目前仍被扣留调查,至于是否有他人教唆、幕后安排,是警方重点侦查方向。
\n原标题:香港12岁男童企图制造炸药被捕
股达人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